【 澎 湖 縣 長 ─ 賴 峰
偉 先 生 】
縣長簡介:
◎
姓名:賴峰偉
◎
年
齡
: 1953
年
9
月
20
日
◎
籍
貫
: 台
灣 省
澎 湖
縣 人
◎
學
歷
: 美
國 密
蘇 里
大 學
工 程
管 理
博 士
◎
著
作
: 1.
核
電 面
面 觀
及 我
國 因
應 之
道
2.
深 耕
澎 湖
第
一 集 (91.10出版)
3.
深 耕
澎 湖
第
二 集 (92.12出版)
4.
澎 湖
縣 政
府
1998 - 2002
縣 政
建 設
成 果
專 輯
(91.12出版)
5.
青 青 草 園 (92.12出版)
◎ 論
文 :
Technology Organization Alliance-Resonance Theory Perspective
◎ 榮
譽 :
1.
1999年
「環球電視及新新聞委託山水民意中心」施政滿意度調查第四名
2.
2000年 「中國時報與東森電視台」施政滿意度調查第四名
「國立成功大學」施政滿意度調查第一名
3.
2001年 「康健雜誌」施政滿意度調查第二名
4.
2002年 「康健雜誌」施政滿意度調查第三名
5. 2003年 「天下雜誌」施政滿意度調查第三名
縣 政 績 效 與 展 望
峰
偉
自
就
任
以
來,
即
以
發
展
澎
湖
成
為
「
國
際
島
嶼
、
海
上
明
珠
」為
目
標
。
並
定
出
「消
除
亂
度、激
發
能
量」
為
兩
大
施
政
主
軸
,
積
極
改
善
生
活
品
質
及
產
業
環
境
,
並
加
強
招
商
。
秉
持
自
助
、
人
助
之
理
念
,
於
成
長
中
求
穩
定
。
各
項
縣
政
重
大
建
設
包
括
:
|
|
| 一、消 除
亂 度 :
在
陸
地
方
面
,
全
面
禁
絕
盜(濫)採
砂
石
,
保
護
地
質
資
源
;
鼓
勵
撿
骨
入
塔
共
一
萬
七
千
座,
並
規
劃
興
建
納
骨
堂
、
火
葬
場
,
將
火
葬
比
例
由
1997 年
之
20% 提
高
至
2003 年
之
85% ,
有
效
改
善
濫
葬
現
象
;
規
劃
興
建
垃
圾
焚
化
爐
,落
實
垃
圾
分
類
及
減
量
,
以
降
低
對
環
境
之
污
染
。
推
動
「青
青
草
原
營
造
計
劃」
,
清
除
髒
亂
點
,
廣
建
公
園
綠
地
,
植
樹
造
林
逾100
萬
株
,使
都
市
綠
覆
率
由
5% 大
幅
提
高
至
35% 。
廣
建
停
車
場
17 處,
整
頓
交
通
秩
序
。
首
創
緊
急
空
中後
送
,
並
完
成
興
建
澎
湖
醫
療
大
樓
,
大
幅
提
升
離
島
醫
療
品
質。
在
海
洋
方
面,
強
力
取
締
毒、
電、
炸
魚
,
並
禁
絕
三
層
網
具
;
實
施
淨
海
打
撈
覆
網
;
取
締
大
陸
漁
船
越
界
非
法
捕
魚
;
投
放
魚
礁
,
放
流
漁
苗,
恢
復
海
洋
生
息。尤以
漁
獲
量
增
加
,
產
值
由19
億
元
躍
升
至32
億
元
,
漁
民
收
益
提
升
,
頗
獲
好
評
。 |

|
|

|
|

|
 
|
|
|
|
二、激
發 能 量:
發
展
海
空
交
通
運
輸
,
已
爭
取
建
設
完
成
尖
山
發
電
廠
、
海
水
淡
化廠
及
馬
公
機
場
成
為
準
國
際
機
場
,
並
推
動
馬
公
港
群
計
劃
,
以
強
化
本
縣
投
資
環
境。
推
動
形
象
商
圈
,
重
塑
街
道
景
觀
;
加
強
觀
光
行
銷
活
動
;
進
行
馬
公
第
一
、
二
漁
港
轉
型
再
造
;
鼓
勵
招
商
,
引
進
統
一
超
商、麥
當
勞
…
等
大
型
連
鎖
事
業,
創
造
商
機
;
引
進
國
內
外
觀
光
開
發
投
資
案
。 |

|
|

|
|
|
|
|
|

|
| 發
展
箱
網
養
殖
及
休
閒
漁
業
,
目
前
已
具
卓
越
成
效
;
興
建
水
產
加
工
場
及
水
產
直
銷
中
心
,
提
高
漁
產
品
附
加
價
值
及
產
業
競
爭
力
;
規
劃
海
洋
牧
場
,
並
爭
取
於
澎
湖
設
立
海
洋
科
技
研
究
中
心
,
以
厚
植
海
洋
事
業
之
基
礎
。
|
|

|

|

|
|
完
成
設
置
「文
化
園
區」
、
「澎
湖
開
拓
館」
並
規
劃
興
建「綜
合
文
物
館」
及
爭
取
設
立
「國
家
地
質
公
園」
等
;
發
展
文
化
及
生
態
觀
光。
|
|

|

|

|
|
|
|
|
興
建
「綜
合
體
育
園
區」及
規
劃
國
家
帆
船
訓
練
中
心
,
發
展
桌
球
、游
泳
及
風
帆
等
重
點
體
育。
此
外
,
加
強
人
才
培
育
,
自
1997 年
至
今
,
縣
屬
公
務
人
員
取
得
碩
士
學
位
者
共
計
17 人
;
並
協商中
山
大
學
及
台
南
師
院
設
立
碩
士
專
班
及
學
分
班
,
未
來
本
縣
每
年
將
培
養
碩
士
10 人
,將
可
大
幅
提
升
本
縣
公
、
私
部
門
之
人
力
素
質。
未
來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