澎 湖 縣 簡 介 ─ 土 地 】

◎ 市鄉總面積

澎湖縣土地總面積為126.8641平方公里﹐全縣六鄉市,其中馬公市面積33.9918平方公里﹐湖西鄉面積33.3008平方公里,白沙鄉面積20.0875平方公里,西嶼鄉面積為18.7148平方公里,望安鄉面積13.7824平方公里,七美鄉面積6.9868平方公里。

◎ 使用現況

根據1998年底的調查﹐澎湖目前已登記之公私有土地面積﹐共11548公頃﹐佔全縣土地總面積91.02%﹐未登錄土地1138公頃﹐佔8.98%。而已登錄土地中﹐用於直接生產的農業用地有6365公頃﹐佔已登錄土地面積55.11%﹐建築用地1306公頃﹐佔11.3%﹐交通水利用地685公頃佔5.93%﹐軍事用地862公頃﹐佔7.46%﹐工業用地18公頃﹐佔0.15%﹐遊憩用地38公頃﹐佔0.3%﹐其餘的用地約2274公頃﹐佔19.69%。

◎ 使用管制

全縣的土地使用管制依其性質主要可分為都市土地、非都市土地及其他特定用途的使用管制三種:

都市土地---
目前全縣有五個都市計畫區﹐面積總共約773.4316公頃﹐約佔澎湖全縣土地的6.8%﹐受都市計畫法及相關法規的管制。包括:馬公都市計畫是屬於市鎮計畫,馬公鎖港地區和白沙通樑地區都市計畫是屬於鄉街計畫,林投風景特定區計畫、西台古堡古蹟特定區計畫是屬於特定區計畫。都市計畫區內有劃設住宅區的有馬公都市計畫130.82公頃、鎖港都市計畫35.47公頃、通樑都市計畫18.27公頃。劃設商業區的有馬公都市計畫31.3公頃、鎖港都市計畫3.58公頃,白沙通樑都市計畫1.01公頃,林投風景特定區計畫0.83公頃(林投風景特定區商業區將配合沙灘景觀變更為旅館區),澎湖主要的商業區集中在馬公都市計畫區內,而且目前的使用率約75.08%。都市計畫內劃設工業區面積不大﹐全縣僅有48.47公頃﹐且全部集中在馬公市,其中馬公市都市計畫區有41.27公頃﹐鎖港都市計畫有7.20公頃﹐目前已開發使用的面積都不是很高。都市計畫內的農業區總共有147.18公頃﹐其中有89.98公頃集中在馬公市都市計畫區內﹐但目前的使用率為零﹐其他如鎖港54.43公頃、通樑1.78公頃、西台古堡0.19公頃﹐使用率也都為零﹔僅有林投風景特定區0.79公頃的使用率為35.4%﹐但所佔的面積很少。都市計畫劃設有遊憩區的有通樑都市計畫和林投特定區計畫﹐其中通樑都市計畫有15.16公頃﹐林投風景特定區計畫有29.93公頃﹐但目前的使用率都為零。

非都市土地---
全縣約有10757.12公頃的非都市土地﹐約佔全縣已登記土地的93.14%﹐受區域計畫法及非都市土地使用管制規則等相關法令的管制。.非都市土地依「區域計畫法」及「非都市土地使用管制規則」劃設八種使用分區,及編定十八種用地。澎湖縣非都市土地使用分區中以一般農業區的劃設面積所佔的比例最高﹐共7784.89公頃﹐佔所有非都市土地的73.30%;鄉村區劃設面積441.96公頃,是聚落的主要地區﹐;森林區劃設1429.44公頃、山坡地保育區劃設面積642.09公頃,是綠化造林地帶;風景區劃設面積78.92公頃,是觀光遊憩重要地區。在土地使用編定中,一般農業區的土地使用編定主要是以農牧用地為主,有6043.09公頃的土地編定為農牧用地;鄉村區的土地使用編定是以乙種建築用地為主,有374.90公頃的土地編定為乙種建築用地;森林區的土地使用編定是以國土保安用地和林業用地為主,有523.32公頃土地編定為國土保安用地、260.49公頃土地編定為林業用地;山坡地保育區的土地使用編定是以農牧用地及林業用地為主,農牧用地編定520.09公頃、林業用地編定49.21公頃;風景區中有52..15公頃的土地編定為農牧用地﹐有7.57公頃的土地編定為遊憩用地。  

 

地理 土地 人口 歷史 文化
行政區劃 教育 社會福利 生態保育 重大建設


澎湖縣簡介 地圖 縣徽 縣旗 縣歌 縣花 縣樹 縣鳥 回首頁 相關網站 招標公告 縣長信箱 縣府新聞 便民服務 觀光資源 政府組織 澎湖縣簡介 使用管制 使用現況 市鄉總面積